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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智能驾驶逐步消灭碰撞事故同时是否消亡现在的汽车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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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福杂货铺2019-01-17

    智能驾驶分级和保险运营要素分析

    在未来,智能驾驶在逐步消灭碰撞事故的同时,会不会使现有的汽车保险产品消亡?这是所有国家保险业急于探究的问题。从理论逻辑上分析,智能驾驶以零碰撞为目标,将直接降低碰撞率以及汽车保险的出险率,车主投保积极性将下降,保费应当降低,甚至遭遇“滑铁卢”。据毕马威KPMG预测,到2040年,全球车险市场将可能因智能驾驶大幅缩水达60%。

    理论上的远期展望与现实中的市场发展往往还有很大的距离。由于智能驾驶系统和车主不正当操作导致的事故风险,保险公司客观上承担了这部分风险。由于大量引入电子设备、软件系统,零部件和系统成本高,智能汽车维修保养成本远高于传统车辆,反倒可能推高汽车维修与事故赔付率。当前,智能驾驶汽车国内保有量小、存在事故责任关系不清晰、责任认定难等问题,若无至少三年行业数据回溯和索赔经验,保险公司将难以进行费率合理厘定与调整。

    智能驾驶阶段的演进过程,是智能驾驶系统责任占比加重、驾驶员责任释放的过程,这从根本上改变了车辆事故责任结构与关系,事故责任可能是驾驶员(多为部分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商、地图服务商、通信服务商、整车厂。但对事故还原并解析事故直接、间接原因,确定责任赔偿比例,是极为复杂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短期间内,保险公司无法组织和推动事故成因鉴定,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这种复杂而渐进的责任关系变化,对保险公司的业务、技术和法律能力是个巨大的挑战。要求保险公司的服务由B2C变成B2B,由车主投保传统汽车保险改变为汽车制造商投保质量责任保险。整个变化并不是单一险种的降低或变化,而是整个车辆相关风险池的不断变化,需要保险公司在运营模式予以调整。

    为此,保险业必须未雨绸缪,密切关注智能驾驶车辆的风险规律,服务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和消费发展。

    一是在产品层面积极推动产品创新。

    基于人工驾驶、辅助驾驶、自动驾驶等情形,定义驾驶状态的起始标准,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相应的赔偿责任、除外责任、赔偿标准及责任追偿等条款内容。加强对智能驾驶车辆质量责任风险的研究,包括相关的法律问题、风险变化、责任认定等,在原有汽车保险产品中独立出汽车产品质量责任产品。加强与汽车企业的深度合作,就汽车相关电池、车载系统ADAS单独制定产品责任人保险示范条款,并在原有传统产品中剔除相关责任,逐步构建传统汽车保险与汽车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两套条款与费率体系。

    二是在服务层面推进事故处理机制建设。

    建立完善智能驾驶场景下,交通事故处置、责任赔偿与损失追偿的机制,由交通管理和保险监管部门达成共识,并予以公告、纳入相关法规。保险业应与汽车技术研究与鉴定相关机构开展事故鉴定研究与合作,以提高对电动化、智能化车辆事故责任和损失认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允性。保险公司要发挥事故善后事宜处理的核心和纽带,按照国际惯例,无论驾驶系统故障是否为直接或间接的事故责任,受损方依据保险合同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若判定事故原因为智能驾驶系统故障,保险公司可采取代位求偿的方式代投保人向汽车生产厂商索偿。同步建立完善事故车辆救援、查勘、定损、维修工时、零部件等服务标准和流程,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合理控制理赔成本。

    (文章来自中国保险报 作者单位: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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