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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时间莘县查处64辆“老年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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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新闻网2018-03-27

    3月26日上午8时50分许,在莘县振兴街邮电局交通路口附近,一辆“老年代步车”从机动车中快速穿行,非常危险。执勤交警将其拦下,向车主详细讲解了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告知此类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允许上路行驶及其危害性。随后, 交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了暂扣。据了解,莘县对“老年代步车”进行专项整治以来,半个月时间已查处64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两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作为一种简易、轻便的交通工具在城乡普及。然而,这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无任何合法手续,有的甚至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乱停乱放、逆行、随意掉头并道、闯红灯、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为了彻底消除“老年代步车”非法上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3月9日,莘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代步车”等非法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就“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莘县交警在路面交通管理中加强了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的监管,组织警力强化重点主干道的巡控,重点治理违法现象突出的路段,严罚严管电动车、摩托车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以及闯信号灯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处罚力度。

    截至目前,莘县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100人次,警车40多辆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1次,共查处64辆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摩托车,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纠正教育300余次,开展电视、微信、网络跟踪曝光11次,最大限度消除因电动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行驶形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老年代步车”此类车辆在我国现行法律上没有明确身份,国家也未出台有相关技术标准和生产参数,发生事故风险较高,还无法购买相关保险,安全隐患非常之大。莘县交警提醒,不要轻信厂家和商家所说的“老年代步车”可以和汽车、摩托车一样上道路行驶,不用挂牌办证,无需驾驶证等谎言,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

    记者 张目伦 通讯员 冯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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