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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29发布

    对方非机动车饮酒+闯红灯导致被撞脑出血,我该负次要责任吗? 坐标河南某城,年前驾车从路口通过时,绿灯起步时和一个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我的车没啥大事,但是对方因为挡风被带子是缠绕在颈后和背后的那种,电动车倒下的时候连带对方头部摔地受伤,我打了110和120。后来医院传来消息说是脑出血,进了icu。交警采集了双方血样送检,对方饮酒了,交警说如果对方去世的话,这事儿就会比较麻烦,于是我累计垫付了医药费一万三。后来对方也没再要。家里人都说对方又饮酒又闯红灯,肯定负全部责任,说让我不要再垫钱,但是我觉得毕竟是我撞的,我掏钱才会心安一点。后来可能对方家属也认识到自己是全责,没再给我要钱。然后就一直等责任认定书,但是交警那边不知道什么原因,本来说年28可以出,一直拖着不出,中间还莫名其妙的说我的血液样本丢了,让再采集一次。认定书也一直拖到今天才送来,结果是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 我网上搜了一下,次要责任一般得负30-40责任,即使对方全责也要掏10%。我保额是五十万,对于这个结果,我不是很理解,对方闯红灯和醉驾不应该全责吗?我的责任原因只笼统的写了一个未确保安全行车。现在我想申请行政复议,各位见多识广的圈友们,我该申请吗?或者我该怎么办呢,谢谢老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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