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给禁限摩通告加上了一个期限,虽没啥用,但比常州要讲究得多
常州禁摩通告没有开听证会,凭什么通过合法审查?继续坐等审查结果!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真的可以不经听证吗?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第37号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目的就是严格依法行政,防止乱发文件,以文件代法律。国务院或许也知道,光发一个通知可能力度不够,下面阴奉阳违,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可能大有人在,于是在2019年又专门出了一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并印刷成册。条例肯定比通知的等级更高吧,可见国务院对乱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是坚决抵制的,在2020年5月江苏省也颁发了类似的地方细则《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内容也大同小异,然而对常州公安局而言,依然是“然并卵”。
学学武汉市吧,就算你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不需要开听证会,至少该给这些通告文件加上一个期限吧,这也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总不能动不动就“爱你一万年”吧!最后我还是要说关于摩托车解禁,不是几个人呼吁下,发几篇文章就能解决的,那是不可能的,需要无数的摩友有效行动起来(包括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向政府发函行使公民权等)才有可能真正解禁摩,否则,没有行动,就不会有解禁摩的一天,那就老实受着吧。关注下本号把,反禁摩需要你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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