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方案》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方案》指出,为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自2014年起我国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9月,又将该项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稳定了社会预期、提振了市场信心,对推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促进我国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显示,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和绿色低碳发展,税务部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全年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879亿元,同比增长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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