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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B车主速看!唐山交警发布重要预警提示!黄灯闪烁时不允许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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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你好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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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交警发布重要预警提示!

    2021年8月17日,秦皇岛市青龙县,一辆违法搭载17名集体务农者的三轮汽车由村路进入省道左转弯时,与省道上的一辆直行大货车相撞,造成三轮汽车上5人死亡、13人受伤。

    2021年8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一辆超载大货车(核载15.92吨,实载43.28吨)在路口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超速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小轿车上3人死亡。

    2021年8月29日,河南省周口市,一辆直行大货车进入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直行的公交车先行,两车相撞造成公交车上3人死亡、多名乘客受伤。

    2021年8月29日,江西省丰城市,一辆超载大货车(核载33吨,实载113.45吨)闯红灯与对向左转弯小客车相撞,大货车失控侧翻,车上沙土将小客车掩埋,造成车内6人死亡。

    2021年9月4日,在229国道黑龙江省勃利县路段,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台违法搭载14名集体务工者的四轮拖拉机追尾相撞,造成两车15人死亡,1人受伤。

    除近期外地发生的死伤事故外,我市在2021年6月9日亦发生4人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当日17时30分许,228国道(新沿海)海港开发区段,张某洁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沿行驶时,与顺向前方徐某文驾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追尾相撞,造成徐某文及电动三轮车上3名乘员当场死亡、另一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道路交通事故,大都发生在国省道和乡村道路或两者的平交路口,涉事一方车辆几乎均为大货车,事故背后的祸首或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让行、不遵守交通信号;或车辆通过路口时不礼让、不减速。特别是小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人,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在海港开发区“6·9”事故中,张某洁驾驶小型轿车超速行驶(事发路段限速80公里,时速141公里)、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未保持安全距离。另一方徐某文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准驾车型B2)驾驶轻便摩托车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核载1人,实载4人)且驾乘4人均未戴头盔。

    唐山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时值秋季农忙时节,国省道、乡村道路上,各类农机、农用车、三轮车往来频繁。特别是到农场、种植园集体务工集中,提醒农民朋友切勿违法载人,以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而在城市各建筑工地,往来住地的务工者切勿乘坐超员面包车。面包车超员致使安全系数大为降低,同样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同时,随着禁渔期的结束,我市沿海区域海产品运输渐入高峰期,相关车辆切忌“三超一疲劳”。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两节”期间驾车出行预计大幅增多,届时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车流量骤增,提醒驾驶人守法驾驶、相互礼让。此外,秋季多阴雨、道路湿滑,行车要保持安全车速,遇路口先观察再通行,注意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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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朋友圈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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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关于“闯黄灯”的这则谣言

    又开始被大范围传播了!

    早在2年前这则谣言其实就已出现

    唐山交警提醒广大网友

    不传谣!不信谣!

    “冒进信号”是用在铁路交通上的词语

    不属于公路交通用语!

    指的是前方是红灯

    但列车却进去了

    这种情况下可能发生列车碰撞事故

    “冒进信号”这个词语是被造谣者移花接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唐山交警提示:事故无法预测,但可以预防,预防的前提就是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大家在路口遇到黄灯时,要减速停车,而不是加速抢行;在“黄闪灯”路口则要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过,不然一不小心就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来源:唐山交通安全微发布 编辑: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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