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新增了15套电子警察(详见附件)。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该批新增的设备将于2018年5月4日开始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附件一:电子警察点位列表
序号 | 点位名称 | 方向 |
1 | 科韵路水博会对出路段 | 南北双向 |
2 | 南洲路海珠客运站路段 | 东西双向 |
3 | 内环路江湾大桥路段 | 南北双向 |
4 | 洪德路人民桥面 | 南北双向 |
5 | 鹤洞大桥西路段 | 西往东方向 |
6 | 江海大道新光快速入口路段 | 南北双向 |
7 | 猎德大道猎德大桥北下桥位路段 | 南北双向 |
8 | 江南大道北海珠桥南路段 | 南北双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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