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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谁责任大?为这位交警的做法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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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在奔跑吧兄弟2018-04-17

    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从2013年到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8431人死亡、6.35万人受伤。

    在这一庞大数字的背后,让“超标车”背了黑锅,“电动车不安全”、“电动车质量不行”、“马路杀手”等形成造成一些管理者或者执法者对电动车存有“偏见”!

    一些电动车车主总认为,只要与小车、货车等机动车发生事故,一定是对方的责任。

    谁违法谁担责,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的责任怎么定是“法律说了算”并不会因为电动车体积小、事故后通常受损较为严重而对骑行人“网开一面”。

    前几天

    在浙江金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进入路口后

    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

    电动车驾驶人章某受伤

    最后交警认定

    是电动车驾驶人负全责

    视频一分钟不到,这位交警真霸气~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既有电动自行车无责‘天降横祸’被撞的,也有电动自行车全责撞人的。

    部分法律知识匮乏的电动车骑行人总认为电动车既然体积小、车速不快,加上与其他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损害较为严重的大都在电动车一方,因此总以为交警部门在划分事故责任时会以此有“偏向”,令对方机动车司机负上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

    实际上,交警部门在划分涉及电动车事故的双方责任时,唯一依据就是以事故现场真实情况依法判责。

    全球小编提醒,闯红灯、乱行、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路口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别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造成事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车主都得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没有所谓的“豁免权”。

    那么,如何加强电动车安全骑行,不要再让电动车背上“马路杀手”的称号?

    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立足于源头治理,强化惩治措施,从生产环节、销售环节按照新标准进行生产与销售,严把质量关。

    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对骑行人的教育和引导,规范骑行行为,必要时也可采取一些路面检查的办法,约束骑行人违章行驶以及擅自调速的行为。

    说到底,设定标准只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不断提升企业与公众的守法意识,强化道路文明,并最终实现“令行禁止”,才能确保城市道路的文明、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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