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品

    高速逆行12公里,险!为省几个过路费,蠢!

    兰州晚报头像兰州晚报头像
    兰州晚报2018-03-28

    3月26日17时许,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韩家河高速公路大队分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在G75兰海高速七道梁路段有一辆白色的SUV在超车道上高速逆行,情况危险,请派员查处”。很快,指挥中心接到了这一路段多名过路司机的报警电话,纷纷表示这个逆行司机的车速较快,险象环生。

    “警情就是命令”,韩家河大队副大队长李生龙立即通知隧道管理站人员在七道梁隧道南口临时交通管制,采取路面容留的方式压缩了交通流量,并带领值班民警及时赶赴处置。民警巡逻至七道梁南口路段时并未发现白色越野车踪迹,于是深深松了一口气。随后,民警通过调取辖区视频监控,发现该车车牌号为甘HY6822,是一辆白色本田小型越野车,该车是从兰州南收费站逆向行驶至七道梁北口路段才驶向对向车道。

    高速逆行12公里,是酒驾,是毒驾还是另有原因?民警迅速对该案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根据车辆注册信息,办案民警随后联系上了车主,经询问该车当日由马某驾驶。17时30分,办案民警将马某传唤至大队展开调查。经调查,马某系临夏市东乡县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马某说,他驾驶车辆从兰州南上高速准备去永靖县,进了收费站后发现路走错了,于是驾车从七道梁收费站调头准备返回兰州市区。而当他行驶到兰州南收费站缴费时,收费站工作人员告诉他要缴全程费用。为了省下高速过路费,他直接在收费站内广场掉头,准备原路返回,把车开到了往兰州方向的车道上,逆行了十多公里后在七道梁北口才驶入对向车道,并从井坪收费站驶出。

    直到此刻,马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危险,并对自己为了省点过路费而做出的疯狂举动追悔莫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韩家河高速交警大队对马某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兰州晚报记者 王晓刚)

    次阅读
    22评论
    2赞同
    收藏
    分享
    22评论
    2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0

    头像头像
    提交评论
      加载中…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