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品

    2023-08-16发布

    云南昆明,女子斥资百万买了一部奔驰SUV,送去4S店贴膜时,不料被4S店把发动机给卸了下来,女子大发雷霆,我是来贴膜的,不是拆发动机的,4S店却表示,你贴膜不假,但是也是来送修的,拆卸发动机没毛病。 侯女士一名成功人士,因为业务需要,更为了在见客户时展示自己的实力,侯女士决定购买一款大型SUV,看了所有高档品牌后,侯女士决定入手一辆奔驰GLS,当然车价也很美丽,上路要125万元。 由于4S店送了贴膜,但是侯女士因为着急用车,膜就已经没有贴,开了一段时间后,侯女士要去出差几天,这样车子就闲置了下来,于是便决定把车子送去4S店贴膜,顺便也检查一下车辆异响。 车子送去4S店之后,侯女士就安心的出差了,出差也比想象中要顺利,侯女士就提前回来了,想着车子还在4S店,于是侯女士也没打招呼就来到了4S店的维修车间,打算看看都好几天了,膜还没有贴完吗? 沿着车间往前走,侯女士看到了几辆SUV,可是都不是自己的,一直走到车间的尽头,侯女士惊讶的发现,一部崭新的SUV停放在角落里,车子已经被吊了起来,而车子旁边竟然放着发动机。 侯女士看了一看车牌,简直是气炸了,原来这部车不是别人的,正是自己的。 气愤之余,侯女士找来了工作人员,质问为什么拆卸发动机,工作人员轻描淡写的表示,是因为在寻找异响的过程中,发现了车子有漏油的问题,于是把发动机拆卸了下来查看一下。 而且工作人员还表示,既然你把钥匙给了4S店,就相当于默认4S店有权检查了。 听到这样的解释,侯女士简直是无语了,于是,侯女士提出要求给自己更换一部新车,这部拆卸了发动机的车子已经贬值了,要不就把我的车款全额退还给我。 可是,4S店直接予以了回绝,本身是检查车子的过程中发现了隐患,工作人员是在排除隐患,并不是故意毁坏侯女士的车子,为此,双方各说各的,调解陷入了僵局。 有人说,发动机能说拆就拆吗,拆卸发动机带来的就是车价的贬值,侯女士的要求不过分,应该支持。 也有人说,发现发动机漏油,这是很大的问题,偷着修车总比换车强吧。 实际上,侯女士的车子购买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即发动机漏油,显然是上述规定的情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侯女士其实是可以提出退换车辆或者是要求退车的。 而4S店在发现发动机漏油的情况下,擅自维修,其实已经侵犯了侯女士的知情权,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退一步讲,即便车子的质量问题达不到更换新车或者退车的标准,那么,4S店在未经顾客同意的前提下,擅自拆卸发动机维修,导致车子出现价格贬损的,对此4S店仍有义务承担相应赔偿的责任。 不管怎么说,既然车子送来是检查和贴膜,那么在发现问题后,也要第一时间通知车主,询问对方是否愿意拆卸发动机,而不是自顾自的修理,这样即便为了车主好,也是侵犯车主知情权的行为。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大兵叔叔,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条热榜 #暑期创作大赛# #夏日生活打卡季# 一部书读懂法律常识

    作者提到的车系:


    回复楼主


    前往